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

風雨中蛋撻

平時,我常說那些人三十九度去行山,和八號風球去滑浪,是找死,不必可憐。

至於十號風球,不上街玩的,是笨蛋,也不必可憐。

為免做笨蛋,我把還在熟睡的媽媽推醒,齊齊去海旁看浪去。


街上一片狼藉。垃圾、從晾衣架吹下來的衣服、地拖、散落一地的枝葉,還有連根拔起的樹木,觸目驚心。

我有點猶豫,帶媽媽出去好嗎?萬一待會吹下來的,不是從晾衣架吹下來的衣服而是晾衣架本人,那就完蛋了。

都出來了,管他的。

我們穿著短褲拖鞋,拿著傘,朝海皮走去。橫風橫雨把我們一時從背後推著走,一時從前面把傘都吹反掉。我的傘有一半的傘骨都吹斷了,只能拿著它的我,像個流浪漢。

媽媽雙手緊緊地抓著傘,一臉受騙的表情說,「很大風大雨啊!我都濕透了!」

「這位女士,不然你以為十號風球是什麼啊?」我說。



「哇,你看!」我指著海面。

去到海旁,海面黑浪洶湧,大雨既密且厚,如濃霧般覆蓋了對岸。那視覺效果充滿壓逼感,像《加勒比海盗》拍外景。

有記者和攝影師抬著攝影機,在涼亭裡拍海浪。我心下一沉,跟媽媽說,「我們去那邊的涼亭看浪吧,那邊寬敞一點。」

「啊,兩位!」他們見難得有兩個括風出來看海的傻瓜,當然忙不迭走過來。

「可以接受訪問嗎?」記者把咪高峰遞過來。

「我不能出鏡。」我一口拒絕。

「為什麼嘛?」年輕記者很失望地說。

開玩笑,莫說我不能讓臉在公眾媒體爆光,單是背心短褲涼鞋和破傘這個造型,就不能出街了。

我指指身邊的媽媽,「但她可以。」



記者:「太太,今天特地來看括大風啊?」

媽媽:「對啊,湊湊熱鬧。」

記者:「不擔心危險嗎?」

媽媽:「 出得嚟行,哪能擔心這許多嘛。」(我猜想她想說的是「行得出嚟」)

記者:「有沒有做什麼防風措施?」

媽媽:「窗關好了,零嘴也買了,朋友也約好了。應該可以了吧。」

記者:「看完了會立刻回家去嗎?」

媽媽:「既然出來了,去麥當勞吃完早餐才回家。」

記者:「差不多了,謝謝你。」

他們走遠了,媽媽說,「他們真會播出這段訪問嗎?」想了想,她又說,「如果有足夠訪問的話,他們大概不會播我們的了。」

我說,「外面應該精彩多了。」

實情是,這段片根本不能出街。不過這麼掃興的說話,不說也罷。

逛了一回,濕了的皮膚被風吹得很冷。我們就回邨裡去吃早點。


我們先去菜市場博一博,居然有差不多一半的店在做生意。香港人的努力精神,真讓我驕傲。為了表示支持,我們買了苦瓜、白菜、魚、蝦和麵條。

我們沒有騙記者朋友們。買了菜後,我們真的去了麥當勞。

「咦,全邨傾巢而出了。」

麥當勞像銀行擠提似的,讓我們傻了眼。十號風球免錢嗎?

「去買麵包回家吃算了。」我們開會商量後,得出這個結論。

我讓媽媽坐著等,我去麵包店。啊,居然有很多包點都新鮮出爐!

我買好了早點,飛奔回去。

「看,」我打開膠袋給媽媽看,「有剛出爐的蛋撻、老婆餅、雞批!」


「事不宜遲。坐這裡吃了吧!」媽媽說。

於是,我們就坐在商場的花糟邊。看著外面風雨交加,還不時有水點灑在臉上身上,吃著熱乎乎的蛋撻。

「蛋撻果然還是要新鮮出爐才好吃!」媽媽說。

「很慶幸我有把你拉起來去看浪吧?」我得意地說。

「知道了啦。」

「老婆餅和雞批也一併吃了吧!」

「吃了吧!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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