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

晨跑的客

有客人住在我附近,跟我相約去晨跑。

嚴格來說,那不算是客人,因為還未見面,也從未收錢,還在拉鋸階段。

其實我不喜歡有人跟我一起做運動。我不需要伴兒,伴兒是個累贅。要應酬對方,要聊天,要互相遷就步伐。煩死人,比做運動本身還累。

但對方說想先見個面,才決定要不要調教,也罷。錢銀猶關,先把個人喜好塞進襪子裡。

客人是個年輕法國人,來香港工作,人工高福利好。不到兩年,娶了同公司的香港老婆,生了個女兒,在香港落地生根。女兒還未滿周歲,他就已經覺得跟太太性格不合。嗶哩巴啦,嗶哩巴啦。

啊,緩跑徑旁邊的木棉樹,花兒掉了滿地。採集的人把掉下來的木棉花,在路旁有空間的地方排好曬乾,作藥材用。等花兒全掉光後,樹上就會長出木棉來。風一吹,漫天飄揚,好看極了。

但這種偽文青式的風涼話,我不敢跟負責掃地的叔叔說,否則他以後也不想跟我打招呼了。

不知不覺間,原來客人轉了話題。

「我的鄰居,常常約我去跑步。」客人說,「但他很奇怪,一時跑得很快,一時又用走的,時快時慢。我叫他慢慢來就好,那樣跑步不好。他卻說沒關係,還是繼續那個樣子。我都不想跟他一起跑步了。」

我不予置評。我知道他那鄰居在幹什麼,那是一種叫Intervals 的跑步和步行或快跑和慢跑相間的訓練,在職業運動員之間也很普遍。笨蛋,什麼都不懂還批評別人,虧他還說他是跑馬拉松的。

「你的速度其實比我快。你去吧,不必放慢來遷就我。」 我說。

「但我喜歡跟在你後面。感覺好像被主人壓抑著牽著走,很愉快。」他笑。

事實是我不喜歡被人跟著。自從小時候看了衛斯理的《黃金故事》,我就很討厭被人跟在後面。而且他明明就比我快,卻跟在背後,令我覺得很壓逼。

來到划艇會,見到一個我不時會碰到的外國男人。平時我跟他交錯時會有眼神接觸,但並不打招呼。不知怎的,今天身邊跟了個鬼佬,也就親善了一下,說了聲「早」。

說了卻有點後悔,覺得自己造作又多餘。算了吧,別管了。

今天本來預算跑十公里左右,是我晨跑的基本距離。如果心情好的話,會視乎狀態去得更遠。但有隻吊靴鬼吊在旁邊,我混身不自在,心裡很浮燥。去到中間折返位置時,我停了下來,不想再繼續。

「我買東西給你喝。」客人自告奮勇跑了開去。

除非是盛暑,我一般中途不喝水。會等回到終點,甚至回家才喝。他買了凍飲回來,我拿著又不能不喝,心裡更不爽了。

他跟在我身邊,一直走路回到起點。然後他說,「其實我今天還未跑得夠呢,我再跑一段才回家去。拜拜!」之後便逕自跑走了。

我氣得牙癢癢的。死鬼佬,搞完局拍拍屁股就走。真想把手裡的凍飲扔進垃圾桶裡。

才不。帶回家去給媽媽喝。


 

1 則留言:

  1. 哈哈哈,我都好怕陪跑、或者比人跟住後面跑,你寫出咗我心聲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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