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有追看我日誌的朋友,見證著我這段日子的懶散,我都懶得找借口掩飾了。較早前,我看到了一本翻譯書《愛讓我學會的10件事》。我翻了一下,覺得「⋯⋯的X件事」這個形式,近來似乎經常看見,而且的確比長篇大論的一整篇文章容易寫得多。好吧,我這生鏽業餘作家,也來用一用,好過什麼都不寫。
我覺得自己不好的十件事:
一)我很懶,太懶,居然連夢想都可以懶得追逐。
二)我很吝嗇。根據小女奴的說法,是「非正常人的生活方式」。
三)我不能忠於一個人和一段感情。換句話說,就是不能不劈腿。這個說法讓人看了想揍我吧?
四)我容易分心。例如說好了這個下午要整理出書的文章和圖畫,結果因為偶然看到《夏目友人帳》電影動畫的宣傳,於是演變成整個下午加晚上,都在線上看《夏目友人帳》的漫畫書。
五)我容易受情緒支配,缺乏面對難關的勇氣。整理了三分一的書,就因為心情不對,害怕失敗,想逃避現實,一擱就擱下整個月不碰。任其在電腦檔案裡長蜘蛛網,長青苔,長香菇。
六)我太容易輕信別人。每次看到那些案件重演或聽到真實個案,都心虛不敢出聲。
七)我很貪心。每年都許下同一生日願望,希望自己和身邊的人都永遠幸福快樂,務求在一個願望裡覆蓋最多人。
八)我很醜,很矮小,很笨,很懶惰。啊,懶惰這一項重複了......
九)我自卑
十)我很窮
十項太少了,我還可以無限申廷下去。但「十件事」是自己訂的遊戲規則,還是遵守。
小學時,某一年的聖誕聯歡會上,老師玩了個所謂的遊戲。
「寫十個你認為你自己的優點,和十個你的缺點。」
那時,我邊寫邊想:「優點才能寫十個,這怎麼夠?我能數上很多呢。至於缺點嘛......,有點難度。一個人怎會認為自己有缺點這麼笨?」
長大了,情況逆轉。缺點可以寫出一本辭海來,優點則變成是自我安慰的說話。